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促进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丽水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给予青年人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助力青年在丽安居。政策出台以来,已有1302户青年人家庭享受政策。
聚焦青年住房刚性需求
出台公积金优惠政策
围绕中心谋政策。青年因城市而聚,城市因青年而兴。丽水市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决定》重要部署,以减轻青年住房消费压力、增强青年住房消费能力为目标,谋深谋细谋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为建设安心安居的青年友好之城贡献公积金力量。
根据需求定范围。召开青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恳谈会,邀请行政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在职青年及灵活就业青年共同参会,面对面倾听青年住房消费需求及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建议。明确贷款贴息政策享受的群体为有住房刚性需求的青年人,符合“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35周岁(含)以下;青年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买的该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含)以下”三个刚性条件。
拓展人群优政策。为进一步扩大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受益面,减轻购房职工利息支出负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覆盖面扩大,给予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前36期15%贷款利息补贴,在满足刚性的同时兼顾改善性住房需求,契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有宜居美好生活新愿景。
聚焦青年住房消费压力
发放公积金利息补贴
合理确定补贴额度。围绕青年群体刚置业负担重的实际,对青年人公积金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基于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与5年期以下利率间0.5%的利差,贷款利息补贴额度确定为每月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20%。同时,为保证财政的持续性,考虑到缴存覆盖范围扩大,资金压力增加,将进一步扩大补贴条件的补贴额度确定为15%。
合理确定补贴期限。考虑到青年人在还贷初期的经济压力,确保青年人在还贷初始阶段能够享受到一定的利息优惠,补贴期限确定为贷款发放后的前36期。
合理确定列支渠道。补贴资金列支工作征求财政部门意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列支。
聚焦青年人办事习惯
提供公积金便捷服务
补贴兑现免申即享。无需青年贷款人申请,由管理中心每月通过业务系统自动匹配上月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自动计算上月贷款利息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对应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真正实现了政策享受全覆盖、零跑腿,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政策宣传立体推进。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视频图文,让青年人直观了解公积金各项调整优化和新政。结合当前直播热潮与时俱进,采取青年人喜爱的直播方式进行直播解读公积金政策。组织青年宣讲团开展线下宣传,用青年人的语言面对面向青年人宣传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
监督评估全面落实。定期对青年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同时,根据政策执行效果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青年人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