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沈阳市中海和平之门5#地15#16#21#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等4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2021年第4批)

发布时间:2021-08-23 作者:辽宁久联 点击数:64917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建科中心〔2018〕4号)、《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1/T2017)、《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等,我中心组织完成了对沈阳市中海和平之门5#地15#16#21#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等4个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1年9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电话:024-2344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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