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重点镇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5 作者:辽宁久联 点击数:56967

按照《关于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2024年2月1日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重点镇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重点镇申报工作。截至2024年3月1日前全省共计申报51个镇参加评审。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51个镇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投资、环境保护等因素最终评选出29个镇拟列入公布名录,现经厅党组审议通过,予以公示,公式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张富文   024-2344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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